公告日期:2023-02-27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9558 证券简称:通明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2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瑞力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李少东因出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1
为满足生产和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营业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630 万元,期限 1 年,由公司将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港腾路 2 号的不动产证号: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8442 号的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年利率为 3.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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