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0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9558 证券简称:通明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瑞力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生产和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公告编号:2024-011
营业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800 万元,期限 1 年,由公司将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港腾路 2 号的不动产证号: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8442 号的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年利率为 3.0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