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6
证券代码:839563 证券简称:新远见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新远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新远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浙
江新远见木塑材料有限公司的 48%股权作价 430 万转让:其中 30%股权作价 250
万元转让给陈乾,另外 18%股权作价 180 万元分别转让给金国伟等 10 位。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7097.61 万元,净资
产为 5533.65 万元。此次交易标的子公司浙江新远见木塑材料有限公司 48%股权的账面价值为 480 万元,分别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6.76%,占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8.67%,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转让子公司浙江新远见木塑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陈乾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 7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金国伟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 7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韩明宇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 7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戴海军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 7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自然人
姓名:王笑梅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 7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自然人
姓名:姚燕芬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 7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 自然人
姓名:姚国平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 7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 自然人
姓名:周涛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 7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 自然人
姓名:舒云峰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 7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自然人
姓名:刘克军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 7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自然人
姓名:顾义杰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永平北路 7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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