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9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9565 证券简称:邦奇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2021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 Michael Chang 先生
出具承诺,如届时存在异议股东的,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1-003
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个转让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将由其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积极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对于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具体价格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对异议股东的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
东;
2、未出席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虽出席股东
大会但未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股份数量为准,依据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所记载的信息。
(二)、回购价格
每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公告编号:2021-003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以邮寄日期为准)等方式交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实际控制人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公司终止挂牌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股份。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交回购申请,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联系公司。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英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虹建路 99 号 2 幢
联系电话: 021-34697660
邮箱: effie.zhang@dalitek.com
公告编号:2021-003
特此公告。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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