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28
证券代码:839565 证券简称:邦奇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6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建路 99 号 2 幢 4 层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15 日,书面通
知
5. 会议主持人:殷新发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复核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公告编号:2019-028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详见 2019 年 8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9)。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监事会对《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反映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9-028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颁布《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上述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重述 2018 年比较
期间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
公告编号:2019-028
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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