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9565 证券简称:邦奇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预期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565 邦奇智能 2020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李伟一、操甜甜律师。(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虹建路 99 号 2 幢 4 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筹备召开股东大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2020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提出了规划和实施要点。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列席了 2019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诚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 2019 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 2019 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指标以及经营情况进行决算,并向董事会、股东及相关投资者进行报送。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 3,995,341.6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399,534.16 元后,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1,887,485.27 元。
根据公司经营要求,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不分配。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依照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未来发展计划等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制订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详见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制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刊登的《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 2020-015 、2020-016 号)。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公司对 2020 年度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事宜的权限进行具体安排,
并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以供参照执行。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九)审议《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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