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0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9574 证券简称:中瑞医药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经开区松花路 9 号中国云谷 A8 号楼 2 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黄瑞杰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郭红彩、吴涛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利润分派预案如下:
公告编号:2023-026
以公司总股本 43,100,000 股为基数,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5,860,000.00 元(含税),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股转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中瑞医药: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红彩、吴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1.议案内容:
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与管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详 见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在 股 转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中瑞医药: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26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为 3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本次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瑞杰先生及公司股东、董事衡燕女士;公司股东哈尔滨同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实际融资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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