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0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9574 证券简称:中瑞医药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21 日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31,753,485.0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2,897,866.7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3,1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5,86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董
公告编号:2023-027
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 2023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 2023 半年度业绩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和资金安排,提出 2023 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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