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0
公告编号:2023-030
证券代码:839574 证券简称:中瑞医药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 2023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 2023 半年度业绩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和资金安排,提出 2023 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经营的正常所需,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瑞杰先生及公司股东、董事衡燕女士;公司股东哈尔滨同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供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
公告编号:2023-030
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黑龙江省中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红彩、吴涛
2023 年 10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