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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3 19:21:09 股吧网页版
图南电子:法律意见书(上会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3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图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目录

第一章 引 言 ...... 3

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及本次签名律师简介......3

二、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3

三、声明事项 ......5

四、释义 ......7

第二章 正 文 ...... 9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9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9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0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3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4

六、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 15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16

八、发行人的业务 ...... 17

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7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22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42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42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42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43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43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43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44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4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45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45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48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48

二十三、结论性意见...... 48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图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3)第 0636-1 号

致:杭州图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六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 言

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及本次签名律师简介

六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8 年,持有浙江省司法厅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

业许可证》。六和律师事务所总所位于杭州,并在宁波、温州、湖州、嘉兴、舟山、义乌、长兴设有分所。六和律师事务所设有公司法律业务部、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业务部、基础设施与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部、金融与财富管理法律业务部、知识产权与信息技术法律业务部、国际法律业务部、政府法律顾问业务部、破产管理与债务重组法律业务部、争议解决法律业务部、刑事法律业务部、数字与网络信息法律业务部等十一大业务部门,以及研究室(信息与宣传中心)、客户部、行政办公室等业务支持部门。六和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律师助理近 800名。

六和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鼓励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条件。

六和律师事务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签名律师为张琦律师、蒋贇律师、李昊律师,其主要业务领域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张琦 律师

本所合伙人,主要从事股票发行与上市、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法律事务。联系电话:(0571)8720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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