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8
关于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君旺股份的辅导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本辅导期内,华泰联合证券派出投资银行业务线张东、赵星、夏俊峰、叶乃馨、王廷瑞、赵均洪共 6 人组成君旺股份 IP0 项目辅导小组,其中由赵星担任组长。辅导小组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辅导小组成员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本阶段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本辅导
期内,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按照辅导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辅导期内各项工作任务,发行人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进一步完善,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辅导期内,华泰联合证券联合其他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并敦促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2、组织发行人辅导对象了解辅导的意义和辅导的总体计安排,制定学习计划等,了解现行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帮助其树立诚信意识、法治意识。
3、优化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的信息披露的意识,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辅导期内,中介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下游客户经营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房地产企业,受房价调控、融资收紧等政策的影响,公司的部分客户出现资产负债率过高、经营困难等情况。为规避业务风险,一方面,公司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加强与国有背景、资金实力雄厚的房地产企业客户合作,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拓展旧改、存量房外墙重建保温等业务,通过多元化业务降低公司风险。公司的上述举措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下游房地产客户的经营风险。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存在外包劳务供应商,且部分资质不全
君旺股份的保温一体化项目中,存在部分保温工程施工业务,该类施工业务中公司将对外部劳务公司分包。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从事劳务分包业务的建筑企业应当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劳务分包业务。
2017 年 11 月 7 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培育新
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在政策上对施工劳务资质进行放松,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专业作业企业取得工商登记后,应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其基本情况、联系人等信息,并明确所从事的主要工种。当前,陕西、浙江、黑龙江、安徽、山东、江苏、河南等省份陆续出台相关规定,取消对其全省或部分试点城市内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要求,其中安徽省和山东省取消了建筑劳务用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截至目前,法规的趋势对劳务分包的专业资质呈现出放松的
趋势,但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并没有完全取消。辅导工作小组要求公司着手整顿劳务分包供应商,同时对不具备资质的项目所在地开具合规证明。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人员预计保持不变,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合规情况和行业政策变化情况。通过尽职调查、公司内部访谈等方式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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