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2
关于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君旺股份”)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君旺股份的辅导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本辅导期内,华泰联合证券派出投资银行业务线张东、赵星、夏俊峰、叶乃馨、王廷瑞、赵均洪共 6 人组成君旺股份 IP0 项目辅导小组,其中由赵星担任组长。辅导小组成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辅导小组成员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本阶段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1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本辅导
期内,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按照辅导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辅导期内各项工作任务,发行人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进一步完善,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辅导期内,华泰联合证券联合其他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相关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向公司提出整改的相关建议。
2、向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介绍我国资本市场的概况,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上市审核重点关注问题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
3、介绍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内幕交易、董监高履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公司财务内控规范的要求及关注要点。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辅导期内,中介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对象的治理结构、内部制度建设需根据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上市规范要求而不断调整和完善。辅导小组已会同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协助辅导对象制定公司内控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辅导对象的企业制度建设与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规范运作水平得以提高。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会同律师、会计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环境。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机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性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作出诊断、提供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人员预计保持不变,华泰联合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将按照辅导计划、有关规定和辅导协议约定,持续对公司进行规范运作辅导,定期组织辅导对象及中介机构召开会议讨论重点事项,按照计划推进辅导工作。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君旺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辅导人员:
张 东 赵 星 夏俊峰
叶乃馨 王廷瑞 赵均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章)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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