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9605 证券简称:晟琪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江西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琪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琪羽”)拟向关联方汕头市汕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樟机械”)采购机械设备,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95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1.1 条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江西琪羽此次购买设备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其定价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另外,此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江西琪羽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能,巩固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不购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公告编号:2024-027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坤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汕头市汕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寨头工业区
注册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寨头工业区
注册资本:468 万元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塑料包装机械专用设备、食品化工机械专用设备、
印刷机械专用设备、文具机械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陈坤杰
控股股东:陈坤杰
实际控制人:陈坤杰
关联关系:汕樟机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盛先生的弟弟陈坤杰
先生直接控制的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4-027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片材制造机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汕头市金平区寨头工业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无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江西琪羽拟向关联方汕樟机械采购设备,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950 万元,实际交易金额以合同为准。江西琪羽将在相关关联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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