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9623 证券简称:伟联科技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浙江伟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条 公司应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 第三十条 公司应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
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股权 料以及主要股东的持股变更(包括股权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结 的出质)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结
构。 构。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
通渠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
情权、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第四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 第四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的担保事项、财务资助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发生的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交易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 交易事项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者
的同一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关联交 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易总额在35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 子公司投资等);提供担保;提供财务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以上的关联交 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
易; 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
(十六)审议公司信息披露平台; 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
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监会、全国股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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