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21 15:38:45 股吧网页版
华糖云商: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1


证券代码:839629 证券简称:华糖云商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河北华糖云商营销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022 年 11 月 19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北华糖云商营销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河北华糖云商营
销传播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100580994995T。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北华糖云商营销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石家庄长安区广安大街 36 号银泰国际大厦 15 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7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搭建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生产性服务业平台,降
低所服务行业的交流交易成本,提升所服务行业的交流交易效率。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咨询、招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营销策划、公关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预包装食品、酒类批发、零售;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研发;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图书及期刊报纸的零售;农业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第三章 党建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国
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在公司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推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
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 在公司组织架构上,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符合条件的支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支委班子。党组织书记是公司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十六条 党组织议事的主要形式是支委会,由党组织书记主持。支委会应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决策决议,健全并严格执行支委议事规则。

第四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
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