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董事会...... 25
第一节 董事 ......25
第二节 董事会 ......2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第七章 监事会...... 35
第一节 监事 ......35
第二节 监事会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7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42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5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46
第十四章 附则...... 46
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洛阳吉通化纤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洛阳市吉利区科技园纬三路路北。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仟捌佰零贰万伍仟叁佰陆拾叁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其他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销售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努力将企业打造成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差别化纤维生产企业。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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