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3
证券代码:839640 证券简称:得奇环保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安徽得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得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生产及发展需要,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菲鑫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鑫金属”)进行增资,菲鑫金属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 万元增至 2320 万元。
菲鑫金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设立,注册资本 2 万元,经营范围: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镀加工。
本次增资拟以公司不动产权(皖(2023)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0165 号)作价向菲鑫金属进行增资。根据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月 20 日出具的“苏信资产估字(2023)宣城第 020492 号”《资产估价报告》,截
止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上述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10937.05 ㎡,评估单价为 2120
元∕㎡,评估总价为 23,186,546 元。
公司以评估报告所评结果为准向菲鑫金属进行增资,其中 23,180,000 元增加注册资本,6,546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菲鑫金属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2320 万元,具体增资金额以菲鑫金属最终的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金额为准。(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1.2 设立子公司或向子公司增资“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年度累积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事宜需要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的权属变更及过户,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拟增资的资产为公司所属的不动产权,公司以经评估的不动产权(产权号:皖(2023)郎溪县不动产权第 010165 号)作价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城菲鑫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根据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出具的“苏信
资产估字(2023)宣城第 020492 号”《资产估价报告》,截止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上述不动产建筑面积为 10937.05 ㎡,评估单价为 2120 元∕㎡,评估总价为23,186,546 元。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菲鑫金属设立至今没有进行运营,公司无收入和利润产生。根据公司未审计
财务报表,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菲鑫金属资产总额 2 万元,负债 0 万元,资
产净额为 2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 0 元。本次以公司所属不动产权对其
增资后,菲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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