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8
证券代码:839640 证券简称:得奇环保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安徽得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完善公司现有业务结构,专注于污水处理等主营业务的经营管理,同时盘活公司固定资产,实现公司运营资产轻量化的经营目标,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宣城菲鑫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鑫金属”)全部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拟以公司对菲鑫金属出资成本 23,206,546 元分别向非关联方宣城联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 34%的股份,向非关联方郎溪得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转让 33%的股份,向非关联方郎溪新东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转让 16.5%的股份,向非关联方宣城得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转让 16.5%的股份。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另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一)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
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合并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436,283,998.37 元,期末合并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219,252,717.00 元。期末资产总
额的 30%为 130,885,199.51 元,期末净资产额的 50%为 109,626,358.50 元。本次
出售资产的金额未达到以上标准,且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出售资产金额也未达到以上标准,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全资子公司宣城菲鑫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股份转让事宜需报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股东变更登记等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宣城联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伍牙山西路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伍牙山西路 19 号
注册资本:5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
赁;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法定代表人:刘博
控股股东:胡彩珍
实际控制人:胡彩珍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郎溪得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伍牙山西路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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