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9
证券代码:839658 证券简称:鹍骐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诺德中心 2 号楼 2501 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马旭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995,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授信,融资数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 元,融资期限一年。(上述融资种类、金额以及期限以银行最终确定为准。)由马旭阳先生及其配偶黄磊女士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01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1%;反
对股数 9,525,0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弃权股数46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01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1%;反
对股数 9,525,0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弃权股数46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认购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21年3月29日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3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0%;反
对股数 9,985,0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0%;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中,核心员工贾斌、陈明回避表决。
(四)审议否决《关于要求股东大会成立财务特别调查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股东彭建川认为:公司长期以来法人治理机构不完善,内控缺失,财务合规基础薄弱,可能存在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严重问题。提请股东大会成立财务特别调查组,对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合规和内控基础进行自查自纠,以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守法经营,规范发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525,0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反对
股数 20,01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1%;弃权股数46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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