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09
公告编号:2021-041
证券代码:839658 证券简称:鹍骐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收到《彭建川先生关于提请召开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且依照《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时回复了彭建川,并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发出了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随后公司董事会对该公告部分内容进行了更
正,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披露了《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35),请公司股东据此按时参加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和主持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8 月 22 日彭建川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监事会
提交了《彭建川先生关于提请召开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公司监事会回复彭建川:“鉴于你曾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彭建川先生关于提请召开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董事会已同意召开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告,董事会的做法符合法律法规、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公司监事会同意和
支持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按公告于 2021 年 9 月 29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1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据悉,近期公司一些股东陆续收到了股东彭建川严重违反《公司法》《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擅自发出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
公告编号:2021-041
股东自行召集并主持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在此特别提醒公司股东,不要去参加公司股东彭建川非法自行召集并主持的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对相关非法通知公告、会议及其决议效力概不认可。同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合计占公司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马旭阳、北京鹍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宇亮、郭洪涛、陈明、黄珂、王孝玙、杨文超、贾斌对股东彭建川上述违法违规、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表示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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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eeq.com.cn)。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均以在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公司特此声明。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
2021 年 9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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