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2
公告编号:2021-050
证券代码:839658 证券简称:鹍骐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0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0 月 2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
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1-050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提醒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64 号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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