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6
公告编号:2020-036
证券代码:839658 证券简称:鹍骐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在本年度银行授信到期后,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及续贷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本次授信为以前年度授信期满续签业务,额度为 300 万元整,期限为 12 个月,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现金流、支付采购款或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上笔到期银行贷款等。该笔借款由公司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全额抵押担保,马旭阳先生及其配偶黄磊女士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信用借款额度为400 万元(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额度混用),期限一年,由马旭阳先生及其配偶黄磊女士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信用借款额度为 200 万元,期限一年,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现金流、支付采购款等,由马旭阳先生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
行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公告编号:2020-036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 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马旭阳、黄磊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28 号院 16B
关联关系:马旭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磊系马旭阳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费用。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在本年度银行授信到期后,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及续贷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本次授信为以前年度授信期满续签业务,额度为 300 万元整,期限为 12 个月,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现金流、支付采购款或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上笔到期银行贷款等。该笔借款由公司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全额抵押担保,马旭阳先生及其配偶黄磊女士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信用借款额度为400 万元(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额度混用),期限一年,由马旭阳
公告编号:2020-036
先生及其配偶黄磊女士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信用借款额度为200 万元,期限一年,款项用于补充公司现金流、支付采购款等,由马旭阳先生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取得银行授信及借款作为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补充,对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稳定经营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合理的,必要的。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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