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6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9659 证券简称:翱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3-033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659 翱华股份 2023 年 11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财富时代 B 座翱华大厦 1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议案
因公司董事王学明先生因病去世,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补选一名新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于鸿林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新提名的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于鸿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办理登记手续:现场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9:00-9:30
公告编号:2023-033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财富时代 B 座翱华大
厦 18 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宋皓 联系电话:0471-4962766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财富时代 B 座翱华大厦 2603 室(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及其委托人的住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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