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2-17 17:02:29 股吧网页版
鼎圣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7

沈阳鼎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一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沈阳鼎圣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沈阳鼎圣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戴玉民、程建军、赵宇、孙秀芳、姜阅、李连娣、牟振东、任
辉、闵云康、韩秀忠、孙嘉浓、杨楠、白璐、李艳明、王松岩、崔岩、王冲、王长林、吴红石。公司注册名称:沈阳鼎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四路 1 号 A-20-23。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
事会秘书以及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所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股份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专业高效的团队、诚信双赢的理念,提供高品质服
务,将公司打造成业界最具综合服务能力的企业。

第十一条 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
软、硬件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济信息、商务信息、旅游信息、企业管理,健康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务代理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附属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耗材批发、零售。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 同一种类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六条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起人将其在沈阳鼎圣科技有限公司
拥有的权益作为对公司的出资,以沈阳鼎圣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值人民币 16,633,589.32 元中的 15,000,000.00 元折合为公司股本总额 1500 万元(共
1500 万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戴玉民 810 54.00% 净资产折股

2 程建军 300 20.00% 净资产折股

3 赵宇 30 2.00% 净资产折股

4 孙秀芳 150 10.00% 净资产折股

5 姜阅 22.5 1.5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