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35
证券代码:839664 证券简称:航天恒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转系统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中公司将以前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经查询,我们认为本议案中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告编号:2021-035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按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月梅、沈伟、武志杰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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