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36
证券代码:839664 证券简称:航天恒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与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 2021 年度业务发
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36
四、《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全面、准确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熟悉公司业务,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审计机构理由恰当。《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议案内容与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追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该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是公司业务发展及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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