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04
公告编号:2021-074
证券代码:839664 证券简称:航天恒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海明、
吕中文、王波、程淑琴(以下简称“各方”)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共同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已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于 2021 年 6 月
4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同意就有关公司决策性事务积极合作并保持一致意见事项作出进一步确认和明确约定;同时就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形成合意。
一、《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一致行动”的目的
各方保证其作为公司董事行使提案权、董事会表决权等董事职权时,以及其在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决策的股东大会中行使提案权、表决权和提名权等股东权利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保证各方在公司中的控制地位。
2、“一致行动”的内容
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中保持的“一致行动”指,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中通过投票表决、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的方式行使下列职权时保持一致:
(1) 共同提案;
(2) 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共同投票表决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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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共同投票表决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批准意见;
(5) 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共同投票表决公司或其子公司(如有)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8) 共同投票表决发行公司债券;
(9) 共同投票表决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子公司等事项;
(10) 共同投票表决修改公司章程;
(11) 共同投票表决聘用、解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12) 共同投票表决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3) 共同行使在股东大会中的其他职权(包括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不时修订赋予的其职权)。
鉴于刘海明及吕中文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则刘海明及吕中文同意除在行使上述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行动”外,也应当在行使由《公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职权时保持“一致行动”。
3、“一致行动”的延伸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也可以委托一方代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刘海明或刘海明指定的人士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若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按照刘海明的意见进行表决。
4、“一致行动”的期限
(1)各方确认,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其作为公司股东、董事期间,均实际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履行董事职权;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有效期至任何一方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各方承诺,若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交易所上市(下称“合格上市”,为免歧义,不包括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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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转让系统挂牌),则自合格上市之日起三年(具体以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合格上市后的锁定期为准)内持有公司股份。
二、备案文件目录
刘海明、吕中文、王波、程淑琴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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