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7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9672 证券简称:东方飞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东方飞云国际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传闻简述
(一)传播情况
传播时间:2023 年 7 月
传播方式:网络
(二)传闻内容
近日有关部门收到个别市民反映并向我公司询问相关情形,我公司发现有不法人士冒用我公司名义,诱导消费者向一个名为“飞云”的 APP 充值,声称给主播打榜,造成了资金损失,该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良好的商誉及公众形象。二、澄清声明
(一)传闻事项属实情况
1、我公司主营电影电视剧的制作与发行,没有涉及 APP 软件的开发及相关业务;
2、“飞云”APP,并非我公司开发或运营,充值打榜等行为,与我公司无任何关系;
3、充值的收款账户及提供的材料,均非我公司信息;
4、有关充值打榜公司文件系伪造,我公司已经向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进行刑事报案;
基于以上情况,我公司以及律师团队,正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
公告编号:2023-013
请广大社会公众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二)董事会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网络传播内容,经对传播内容进行核实,认为上述不实内容对投资者、客户及社会公众造成误解,对公司商誉造成了严重影响,特此发布公告澄清及声明。
(三)郑重提醒
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 www.neeq.com.cn 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平台,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平台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三、其他说明
(一)对相关当事人的追责声明
公司对侵害公司权益的单位或个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其他说明
公司提醒公众注意,在进行互联网交易时,请谨慎核实对方的主体身份,如发现有人冒用我公司名称或者冒充我公司人员实施欺诈行为,请立刻向你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联系我们,向公司咨询核实或反馈。公司电话:010-63955542。四、备查文件目录
1、网络信息截图;
2、公安机关报案记录。
北京东方飞云国际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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