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9684 证券简称:创艺园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深圳市创艺园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公司委托,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准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了对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1、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中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资有限公司、昆明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上述4家公司账面余额共计6,690,331.66元,合同资产中济南万达城建设有限公司账面余额1,464,456.24。上述5家客户,审计通过执行相关的函证和替代程序,无法就上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可收回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是否已充分计提。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创艺园公司2020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879,095.25元,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025,466.91元,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372,916.34元,连续三年亏损;创艺园公司2022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25,374,581.51元,流动负债
35,732,480.58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截止 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仅为-4,533,137.08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创艺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监事会对本次监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本次监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在公司的实际情况。
深圳市创艺园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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