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9696 证券简称:金鑫绿建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深圳金鑫绿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
1、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七局)承接了力波酿酒(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波)所开发的“力波商务中心项目”主体总承包工程,公司与中建七局合同,约定由公司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钢结构工程。
该工程现已施工完毕。截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中建七局尚欠公司工程款未付
清(下称“应付工程款”)。为加快公司应收款项回收,防范经营风险,经三方协商,
同意以上海力波所开发之力波商务中心花瓣楼办公 32 号楼 3 层、4 层抵偿所欠
公司的部分工程款。上海力波、中建七局和公司三方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签订
《工程款抵购房款合同》。根据 2024 年 4 月 17 日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
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价值咨询报告(粤深融资评字正(2024)SZ 第
040052 号),力波商务中心花瓣楼办公 32 号楼 3 层、4 层总值 58,237,500.00 元。
此次债务重组中,涉及债权的原值为 59,000,000.00 元。截止目前,相关房产暂未办理网签手续。
2、此次债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公告编号:2024-010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2 年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42,531,570.53 元,净资产为 267,853,401.04 元。公司本次债务重组总金额为
59,000,000.00 元,公司债务重组总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的 9.18%,占净资产总额的 22.02%。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此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表决及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
认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次债务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债务方基本情况。
债务方名称:力波酿酒(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超
注册资本:83581.8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
债务方名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军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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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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