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31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39697 证券简称:锐速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102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0 月 2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张民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黎明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
姜银良 董监高 时任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45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锐速智能因收入确认时点判断错误、前期废料收入未记账等事由,导致 2021年度、2022 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差错。追溯调整影响 2022 年度净利润
-13,459,402.90 元,调整前为 15,564,923.75 元, 调整后为 2,105,520.85 元,
调整比例为-86.47%;调整影响 2022 年末净资产-32,847,977.25 元,调整前为 137,155,425.06 元,调整后为 104,307,447.81 元,调整比例为-23.95%。追
溯调整影响 2021 年度净利润-11,646,044.85 元,调整前为 18,939,856.21 元,
调整后为 7,293,811.36 元,调整比例为-61.49%;调整影响 2021 年末净资产-19,388,574.35 元,调整前为 127,772,793.67 元,调整后为 108,384,219.32元,调整比例为-15.17%。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锐速智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张民、财务负责人姜银良、时任财务负责人张黎明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张民、姜银良、张黎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特
公告编号:2024-045
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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