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9707 证券简称:昌宏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昌宏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2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昌宏保险代理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左安军 董监高 董事长、总经理
亓义文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1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左安军作为董事长、亓义文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山东昌宏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左安军、亓义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后,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中提出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4 号》
山东昌宏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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