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8
浙江迪索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宇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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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一月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引言 ...... 5
第二节 正文 ...... 7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 7
二、本次收购的批准与授权 ...... 10
三、本次收购的主要内容 ...... 11
四、本次收购的相关协议 ...... 12
五、本次收购的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 21
六、本次收购的过渡期约定 ...... 22
七、本次收购是否触发要约收购条款 ...... 22
八、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 23
九、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 ...... 24
十、收购人本次收购前 24 个月内与公众公司发生交易的情况 ...... 26
十一、收购人本次收购前 6 个月内买卖公众公司股票的情况 ...... 27
十二、收购人就本次收购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 ...... 27
十三、本次收购的各专业机构 ...... 31
十四、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 32
十五、结论性意见 ...... 32
第三节 签署页...... 3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或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
以下特定含义:
收购人、受让方 指 金丹良、金周平
公众公司、公司、宇创世
指 北京宇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纪、被收购公司
张万强、宜宾互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转让方 指 梁耀杰、刘丽芬、高炽清、桂文鹏、福州海产通信息
咨询有限公司
宜宾互鼎 指 宜宾互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海产通 指 福州海产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金丹良与金周平作为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以现金收购张万强、宜宾互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有限合伙)、梁耀杰、刘丽芬、高炽清、桂文鹏、
福州海产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众公司
100.00%的股份,收购完成后,金丹良成为公众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
转让方张万强、宜宾互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梁耀杰、刘丽芬、高炽清、桂文鹏、福州海产
标的股份
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宇创世纪 19,000,000
股股份。
收购报告书 指 《北京宇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3 年 1 月 17 日,收购人与张万强、宜宾互鼎企业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梁耀杰、刘丽芬、高炽
《股份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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