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8
证券代码:839710 证券简称:宇创世纪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宇创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金丹良、金周平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收购人承诺
承诺期限 长期
一、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承诺事项的内容
(一)收购人符合资格的承诺
收购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两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两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得收购公众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收购人资金来源的承诺
收购人承诺:“本次收购公众公司股票的资金来源于本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人具有履行相关收购义务的能力,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公众公司资源获得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以证券支付本次收购款项;不存在他人委托持股、代持股份的情形,本人将按照相关协议约定支付本次收购价款。”
(三)保持公司独立的承诺
本次收购完成后,为保持公众公司独立性,收购人承诺如下:“本次收购完成后,本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宇创世纪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确保本次收购不会对宇创世纪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不存在所投资控股的企业与公众公司主业构成竞争的情形。本次收购完成后,为维护公众公司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与公众公司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收购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控制的公司不存在与公众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情形。
2、本人承诺在成为公众公司股东后,将对本人所投资控股的与公众公司主营业务相类似以及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形的公司采取资产出售、资产注入、剥离等措施,以避免与公众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3、除本人现已投资控股的企业外,将不以任何形式增加与公众公司现有业务或产品相同、相似或相竞争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以新设、投资、收购、兼并中国境内或境外与公众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形式与公众公司发生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
4、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众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众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5、本人保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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