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8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39717 证券简称:九州生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 月 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 月 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灌云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1 月 3 日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2024 年 3 月 19 日收到灌
云县人民法院发送的开庭传票。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1、江苏大伊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灌云县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8 年九州公司与大伊山公司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名称为: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建设项目老龙涧体验项目 EPC,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沿途水系、驳岸、植被,节点放生池、老龙潭、老龙洞等景观节点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合同形
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为 18889745.86 元,该工程 2019 年 6 月 28 日竣工,
缺陷责任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届满。2022 年 1 月完成决算审计,审定价为
14094713.06 元。九州公司向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大伊山公司支付工程款 4494713.06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4494713.06 元;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 4494713.06 元为基数,按全国人民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
付清之日);
3.判令原告就已完工程变卖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和财产保全担保费等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将给公司经营带来积极正面的推动作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3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无法精准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已委托律师为案件开庭审理做准备工作,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提交法院审查。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灌云县人民法院传票》
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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