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7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9717 证券简称:九州生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4 月 2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4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收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做出的(2024)苏 0311 民初 5104 号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拾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客户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6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徐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5 月 10 日,原、被告签订《新盛广场 G 楼硬质铺装、给排水及电气
工程施工合同》,被告将第三人发包给其的位于泉山区苏堤路与湖北路交叉口西南角的新盛广场 G 楼硬质铺装、给排水及电气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发包给原告施
工。2023 年 4 月 19 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进度款 2574246.57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329662.18 元(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暂计至 2023 年 3 月 6 日止,按照同期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判令被告 向 原 告 支 付 竣 工 结 算 款 1261498.53 元 及 逾 期 付 款
利 息 143496.37 元(自 2020 年 3 月 6 日起暂计至 2023 年 3 月 6 日止,按照同期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质保金 1261498.53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62682.69 元(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暂计至 2023 年 3 月 6 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贷款市场报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上三项合计工程款 5097243.63 元,利息 535841.24 元,共计 5633084.87 元;
4. 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江苏拾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51232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56232 元,由原告江苏拾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公告编号:2024-026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法院对于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败诉,系公司积极应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将给公司经营带来积极正面的推动作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一审原告败诉,避免了公司工程款及利息损失,将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消极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该案 15 天上诉期未到,公司暂未收到对方上诉的通知。若对方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公司将依照工程实际情况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若对方上诉,公司将继续推进二审诉讼程序,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4)苏 0311 民初 5104 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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