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39717 证券简称:九州生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7 月 1 日九州生态收到武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九州生态因不
服一审判决内容,提起上诉,并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收到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
法院的开庭传票,暂定于 8 月 26 日上午二审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客户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7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客户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现代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合作方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合作方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12 月 15 日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九州生态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由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武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北环路至放射路段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项目发包人系被告二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是三个被告组成的联合体。本工程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通过竣工验收,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取得《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和
《竣工结算报告》。原告于2024年2月1日向湖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九州生态以及另外三被告向原告清偿工程款及利息。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九州生态支付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款
7888700 元及延期付款利息(以 7888700 元为基础,自 2023 年 11 月 16 日起至全
部付清之日止,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计算至 2024 年 2 月 1 日
为 57456 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于上述被告一九州生态欠付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三江苏现代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四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上述被告一九州生态欠付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
公告编号:2024-047
带清偿责任;
4、请求法院判令由四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法院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欠工程款 6710204 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 6710204 元
为基数,自 2023 年 11 月 16 日起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武安市城镇建设发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欠付原告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710204 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纵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二审情况
2024 年 7 月 1 日九州生态收到武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九州生态因不
服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2024)冀 0481 民初 1086 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特提起上诉,上诉请求:
1.撤销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2024)冀 0481 民初 1086 号民事判决,依法
发回重审或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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