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4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增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做出《关于同意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185 号)批准,公司股票
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23,273,4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1,653,51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372,357.5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281,154.50 元,截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327.34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3]000239)。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昱鸿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 使用募集资金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宁昱鸿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 项目,公司拟向宁昱鸿提供不超过 26,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际放款金额为 准。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就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8)。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中粗结
构高纯石墨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21,049.44 万元,投资进度为 80.96%。
为了优化宁昱鸿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 公司拟对宁昱鸿增资 9,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以无息借款方式投向宁 昱鸿用于“江西宁昱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中粗结构高纯石墨项目”的 9,000 万元募集资金;增资金额全部计入宁昱鸿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宁昱鸿 注册资本不变。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交易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就上述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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