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9723 证券简称:植物龙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723 植物龙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广东植物 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及《广东 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情况进行总结。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就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董事会执行、
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 2023 年度经营策略和经营计划。(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国家 现行政策、市场情况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023 年财务预算。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七)审议《关于选举李颖婷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匡丽军女士递交的辞
职报告,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匡丽军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 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及董事会资格审查,公司拟选举李 颖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新任董事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 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 答》的要求。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当在年度工作 结束后,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报告就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决议进行了总结, 并对 2022 年度公司运作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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