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7-01 15:46:28 股吧网页版
力博医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01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839732 证券简称:力博医药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力博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

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7 月 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玉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97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6.4812%,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玉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977,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6.4812%,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胡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1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8228%,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芳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6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布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5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吴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公告编号:2022-025

2022年7月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32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吴冬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5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吴强,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 年 8 月
至 2000 年 2 月,任自由职业者;2000 年 3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无锡凯马动力有限公
司会计;2003 年 4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江阴市跨世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江阴市西城钢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无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0 年 2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江苏西城
三联控股集团财务部副部长;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华欧德变速器有限公司
财务部长;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江苏孚尔姆焊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2 月至今,任江苏力博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7 月 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裔森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3,3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35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顾晓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5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