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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19 15:47:35 股吧网页版
力博医药: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19


证券代码:839732 证券简称:力博医药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力博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 6.5 元/股的价格,向江苏中济万泰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济万泰”)增资 3,380 万元,其中 520 万元计入注册资
本,其余 2,8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中济万泰 520 万股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8.3897%)。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 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 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 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
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 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 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 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 应数额。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购买、出售过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衡审字(2023)01390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58,712,131.04 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 223,957,720.46 元。
根据江苏中济万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苏中济万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总资产
60,504,691.97 元,净资产 44,985,010.31 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23.39%%和 20.09%,本次交易标的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3.06%。

综上,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 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中济万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投资尚需要履行相关政府主管部分的登记备案等程序。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中济万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东盛西路 78 号

注册地址:江阴市东盛西路 78 号

注册资本:23,076,667

主营业务: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和研发

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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