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2
江苏力博医药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10
第一节 股东 ...... 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6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董事会...... 24
第一节 董事 ...... 24
第二节 董事会 ...... 27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第七章 监事会...... 35
第一节 监事 ...... 35
第二节 监事会 ......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8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0
第九章 通知...... 4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5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6
第十三章 附则...... 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力博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力博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江阴力博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发起人,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江苏力博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阴市东盛西路 78 号邮政编码:2144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67.5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制度,依靠科技进步,自主创新,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不断开发和生产高技术、高品质的绿色环保产品,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公司和客户带来持续的价值和竞争力,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单克隆抗体、定型试剂、生物产品、生物试剂、医疗及科研用材料的研究、开发;图像软件的研究、开发、销售;实验分析仪器的研究、开发、销售、检测及维修;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检测及维修;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类)的批发;生物医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医疗服务;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