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2
公告编号:2022-038
证券代码:839738 证券简称:辰星药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对本次终止挂牌持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存在异议股东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公告编号:2022-038
(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股东可成为本次回购对象
1.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时的成本价格为准。
(三)接受异议股东申请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及方式:
1.接受异议股东申请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1个月内。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经异议股东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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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字样。
(3)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票的交易流水单(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
4.若异议股东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则被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履行回购承诺。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由于接受股票回购申请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办理申请股票回购事宜。
联系人:聂毅
联系电话:0513-68856088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金桥西路8号
邮政编码:2263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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