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8
公告编号:2022-046
证券代码:839738 证券简称:辰星药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承诺类别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终止挂牌回购
承诺
自股东大会结束后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承诺期限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
承诺事项的内容 公司针对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告编号:2022-046
统终止挂牌事项存在异议股东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存在异议股东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股东可成为本次回购对象1.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公告编号:2022-046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时的成本价格
为准。
(三)接受异议股东申请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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