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3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9738 证券简称:辰星药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为了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并提高决策效率,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
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议案》,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
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6 日起终止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异议股东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
册》,截至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在册股东共 7 名。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1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6,897,84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99.62%。其中对审议的关于申请本次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同意股数均为 26,897,84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次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共 3 名,为江苏鑫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704%、张红,持有公司股份 1,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0%、南京辰茂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0%。
(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根据 公 司 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44)、《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存在异议股东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股东可成为本次回购对象
(1)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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