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09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9740 证券简称:宏日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公司三生(苏州)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与余春江共同出资设立宏日燃煤耦合生物质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昆山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0 万元,其中本公司
出资人民币 24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余春江出资人民币 105 万元,占注册
资本 30%。公司主要从事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资是新设控股子公司,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3-003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设立宏日燃煤耦合生物质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余春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宏日燃煤耦合生物质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公告编号:2023-003
让、技术推广;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三生(苏州)
新能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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