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7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9740 证券简称:宏日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吉林九台农商银行人民大街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年化利率 6%,以具体贷款批复为准。本次借款由吉林省长发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浩其配偶刘子菡为该笔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
的议案》,同意票数为 8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关联董事洪浩
回避表决。该事项已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洪浩
住所:长春市高新区高新和园
关联关系:关联方洪浩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3-008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刘子菡
住所:长春市高新区高新和园
关联关系:关联方刘子菡为洪浩配偶、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次借款由吉林省长发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浩其配偶刘子菡为该笔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吉林九台农商银行人民大街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年化利率 6%,以具体贷款批复为准。本次借款由吉林省长发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浩其配偶刘子菡为该笔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是由吉林省长发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浩其配偶刘子菡为该笔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系正常融资担保行为,且未收取任何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3-008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吉林九台农商银行人民大街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为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年化利率 6%,以具体贷款批复为准。本次借款由吉林省长发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洪浩其配偶刘子菡为该笔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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