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宏日股份
NEEQ: 839740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洪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文宇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
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
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的事项。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5
第二节 重大事件 ...... 15
第三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财务会计报告...... 27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116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会议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吉林宏日、 指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宏日股份
有限公司 指 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法》 指 《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
高投名力 指 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烟台创投 指 烟台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新余证安 指 新余证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春宏日 指 长春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蛟河宏日 指 蛟河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延边宏日 指 延边宏日林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宏日 指 烟台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瑞宏日 指 长春国瑞宏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国源 指 吉林国源生物质能研究检测有限公司
吉林市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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