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9
公告编号:2020-077
证券代码:839749 证券简称:炬申物流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及相关《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
告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更正公司以前年度定期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对以前年度定期报告及其摘要的更正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以前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更正公司以前年度定期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77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新国、申桂树、刘国庆
2020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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