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京国电南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者“主办券商”)作为南京国电南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思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
(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
知》等文件的要求,就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完成股票定向发行(自办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数量 4,5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170,000.00 元。股票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披露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
了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经审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南京国电南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190 号)。
经主办券商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实际发行 450 万股,每股
价格人民币 2.26 元,共募集资金 10,170,000.00 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由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致同验字(2022)第442C00340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收到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项合计人民币10,170,0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 4,5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5,670,000.00元。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 10,17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10,170,000.00 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为本次股票发行设立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南京国电南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户号:125902333710919
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2022 年 6 月 16 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已将认购资金 10,170,000.00 元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主办券商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
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按《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修订稿)》中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和支付员工薪酬。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及
相关凭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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